各区(市)县农村发展(统筹城乡工作)局,彭州市畜牧局,成都高新区经发局,成都天府新区经发局,各区(市)县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为加快推进农业物联网技术运用示范基地,助推我市都市现代农业领先发展,按照《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都市现代农业信息化的意见》(成办发〔2013〕44号)要求,2015年继续以“先建后补”的方式开展市级农业信息化示范基地创建工作。现将《2015年成都市创建农业生产信息化示范基地财政补助项目建设方案》印发你们,请按照方案要求抓紧组织实施。
联系人:易丹钦
电 话:61883621
邮 箱:nwxmcb@163.com。
成都市农业委员会 成都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5年4月30日
2015年成都市创建农业生产信息化示范基地
财政补助项目建设方案
为贯彻落实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都市现代农业信息化的意见》(成办发〔2013〕44号),加快推进我市农业信息化工作步伐,着力打造农业物联网技术运用示范基地,提高我市农业信息化水平,促进我市都市现代农业持续健康发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项目申报
(一)申报范围。成都市行政区域内,在2015年5月底前已完成或即将完成的农业物联网建设的种植业和养殖业生产基地均可申报。已通过2014年市级联合考评的农业生产信息化示范基地不属于此次申报范围。
(二)申报主体。主要包括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现代农业示范园区、农民专合组织、农村新型集体经济组织、家庭农庄、特色农场、专业大户、生产基地等投资经营主体。
(三)申报条件。总体要求:申报主体主要负责人对农业信息化建设工作的重要性具有清晰认识;申报主体具有发展农业信息化的经济实力,并自愿自筹资金实施农业信息化项目建设;农业信息化建设对申报主体主导产业发展具有重要的支撑作用。同时,申报主体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应用软件设计中传感数据格式、物联网传感数据采集标准、第三方应用编程接口等符合《成都市农业物联网软件建设导则》。
2、农业信息应用是申报基地信息化建设重点。
3、农业信息化基地发展规模标准:种植生产基地达到5亩及以上、养殖基地达到1个养殖单元及以上。
4、信息化系统硬件和软件实际投入资金达到50万元以上。实际投入资金是指基地在近12个月内投入基地信息化建设的实际已支付资金,以财务专账为准,不包括应付款项,如承建单位垫付资金等。且不包含仅用于考评加分项中的视频系统、处置系统、肥水一体化、会议系统和设施农业等内容建设的投入资金。
5、位于“成新蒲”粮经产业示范带、10个十万亩产村相融连片推进粮经产业综合示范片的示范基地,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
6、在申报前已完成建设的基地,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
(四)申报名额。凡符合申报条件的农业信息化基地,均可向当地农业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五)申报材料。由各区(市)县农业主管部门统一报送辖区内农业信息化基地申报材料,包括:
1、《2015年申请成都市农业生产信息化示范基地财政补助项目汇总表》,要求区(市)县农业主管部门按照推荐先后顺序对各个申报项目进行排序。
2、《成都市创建农业生产信息化示范基地财政补助项目申报表》,要求填写清楚、齐全、准确。
3、各申报农业生产信息化基地建设方案,要求思路清晰、目标明确、内容体系完整、时间节点清楚、措施具体可行,并附设备采购清单(设备名称、规格型号、计划价格等)。
(六)申报时间。申报时间为2015年5月25-29日。
二、项目建设
根据项目申报情况,经市农委认真评审和研究,将择优选择25个项目下达示范基地创建任务,其中前20名为正式项目,后5个为替补项目。各示范基地应按照全国农业物联网基地认定标准制定项目建设计划和推进项目建设。创建项目最迟在6月底前完成,并达到申报条件要求。
三、项目考评
由基地业主向当地农业主管部门书面提出初评申请。各区(市)县农业主管部门收到初评申请,会同当地信息化管理部门对申报基地进行初评,形成《成都市创建农业生产信息化示范基地财政补助项目初评报告》,并经业主主要负责人签字(或盖章)确认。
(一)考评方式。将创建农业生产信息化示范基地财政补助项目的区(市)县分编为三个考核片区,分片区组建考评小组,采取现场考核的方式,分别对各个创建基地进行考评。片区考评小组成员由相关区(市)县农业主管部门和被考评项目县信息化部门各确定1人组成,每个片区考评小组自行推选一名考评组长。市农委、市经信委、市财政局联合向每个考评小组派出监督员。考评工作将于2015年7-8月进行,内容包括听取建设和运行情况汇报、查验考评材料、查验信息化基地运行情况等,现场填写考评表。最终形成片区考评总体报告。
(二)考评材料。各创建农业生产信息化示范基地应将考评材料汇编装订成册,选用A4纸竖版双面印刷,主要内容包括:
1、成都市创建农业生产信息化示范基地财政补助项目初评报告;
2、具有认定资质的第三方出据的《农业信息化基地实际投入资金认定报告》,实际投入资金是指基地在近12个月内投入基地信息化建设的实际已支付资金,以账面数为准,不包括应付款项,如承建单位垫付资金等,且不包含仅用于加分项的视频系统、处置系统、肥水一体化、会议系统和设施农业等内容建设的投入资金;
3、农业生产信息化基地建设工程合同;
4、农业生产信息化基地建设竣工报告;
5、《农业生产信息化基地投资完成情况一览表》;
6、项目总结。内容包括:基本情况、主要建设内容与应用成效、存在问题及下一步工作计划等,附基地实景、实物图。
(三)考评得分。满足申报条件基本要求的基地,得基础分100分,并在此基础上根据实际完成的建设内容加分或者减分,最终确定该基地最后得分。
(四)拟订补助方案。根据实际情况,市农委会同市经信委、市财政局等市级相关部门对入围的农业信息化示范基地进行抽查。研究形成2015年成都市创建农业生产信息化示范基地财政项目补助方案。
四、补贴标准
考评小组将根据考评得分从高到低,给予各示范基地差别补助,每个基地获得市级财政项目补助不超过该基地实际投入资金的2/3。排名第一的基地最高补助100万元;第二至第五名每个基地最高补助80万元;第六到第十名每个基地最高补助60万元;第十一至第十六名每个基地最高补助50万元;第十七至第二十名每个基地最高补助40万元。对20个入围基地项目区(市)县农业主管部门给予项目管理经费补助,按每个基地1万元(可累加)计算,专项用于信息化项目监管、指导、材料编印、专题研究、工作总结等。
五、相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扎实做好申报工作。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农业信息化示范基地建设工作,对充分发挥典型示范带动作用,引导推动信息技术与传统农业深度结合,调动社会各方力量的积极性,推动农业信息化健康快速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各区(市)县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加快推进示范项目建设,不断提高信息化应用水平,努力探索农业信息化应用模式。
(二)严格审核把关,做好项目初评。各区(市)县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是农业信息化财政项目建设责任主体,要严格按照本方案的申报要求及申报条件,认真审验申报材料,确保内容详实准确、辅证材料真实可靠、应用成效重点突出。扎实做好示范基地初审、推荐的组织工作,保障申报评审过程公开、公正、透明。
(三)加强工作协调,兑现财政补助。各区(市)县要积极发挥联动作用,与当地有关部门加强协调,积极兑现财政补助资金,保证财政补贴资金及时、安全、足额发放,确保财政补贴政策执行到位、落实到位。
联系 人:易丹钦
联系电话:028-61883621,028-61883600(传真)
电子材料:发至nwxmcb@163.com
纸质材料:汇编成册,送至市政府机关第四办公区市农委13楼1312室。
附件:1. 2015年成都市创建农业生产信息化示范基地财政
补助项目申报汇总表
2. 2015年成都市创建农业生产信息化示范基地财政
补助项目申报表
3. 2015年农业生产信息化基地投资完成情况一览表
4. 2015年示范基地考核加减分值表
2015年4月30日
序号 | 基地名称 | 地址 | 负责人 | 联系电话 | 建设内容 | 规模 | 计划投资 (万元) | 实际已投入 (万元) | 基地是否已建成 | 项目完工时间 |
附件1
2015年成都市创建农业生产信息化示范基地
财政补助项目申报汇总表
区(市)县(盖章): 时间: 年 月 日
备注:请对申报项目排序。
附件2
2015年成都市创建农业生产信息化示范基地
财政补助项目申报表
填报单位: 填表时间: 年 月 日
项目名称 | ||||||
项目地址 | ||||||
法定代表人 | 企业营业执照注册号 (机构代码) | |||||
项目负责人 | 联系电话 | |||||
开工时间 | 竣工时间 | |||||
施工单位 | ||||||
项目计划总投资 (万元) | 建设规模 | |||||
项目实际已投入情况 (万元) | 实际投 入金额 | 投资来源 | ||||
已获其他财政资金 | 银行贷款 | 自筹 | 其他 | |||
信息化建设主要内容、指标 | ||||||
申报主体 情况简介 | ||||||
项目绩效 | ||||||
真实性承诺 | 承诺: 我单位项目申报的所有材料,包括申报表、申报报告及其他辅证材料,均真实、完整。如有不实,愿承担相应的责任。 负责人签名(盖章): 年 月 日 | |||||
区(市)县 审核意见 | 负责人签名(盖章): 年 月 日 | |||||
附件3
2015年农业生产信息化基地
投资完成情况一览表
基地名称 | |||||||||
实际投入额(万元) | |||||||||
完成主要内容 | |||||||||
投资内容 | 建设明细情况 | 投资额(万元) | |||||||
感知系统 | 合计 | ||||||||
视频系统 | |||||||||
气象中心 | |||||||||
其他 | |||||||||
传输控制系统 | |||||||||
处置系统 | |||||||||
信息化附属设施建设 | |||||||||
备注 | |||||||||
| 附件4 2015年示范基地考核加分分值表 基地名称: 总计: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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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加分项 | 加分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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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位于“成新蒲”粮经产业示范带、 10个十万亩产村相融连片推进粮经产业综合示范片的示范基地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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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设施农业温室大棚建设规模 | 达20亩或4个养殖单元 | 2 | 分数不叠加,以最高分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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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达50亩或8个养殖单元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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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达100亩或12个养殖单元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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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实际总投资额 | 达100万元 | 10 | 分数不叠加,以最高分为准 |
| ||||
| 达150万元 | 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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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达200万元 | 20 |
| ||||||
| 建设内容 | 建成视频系统 | 达6路数据 | 1 | 分数不叠加,以最高分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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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达12路数据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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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成办公系统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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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建营销系统 | 2 | 有成交记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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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肥水一体化 | 投入达20万元 | 1 | 信息化控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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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入达50万元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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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成产品质量溯源系统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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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实现远程控制 | 1 | 例手机APP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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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成生产环节物联网的基础上,衍生建成使用ERP系统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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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系统应用 | 系统感知数据应用并服务于农业生产决策 | 达3次/月 | 1 | 有典型实例,有书面报告、证明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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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达5次/月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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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达10次/月 | 3 |
| ||||||
| 与科研相结合,建立生产模型 | 1 |
| ||||||
| 物联网基地能与都市农业现代管理系统成功相连并实时传输数据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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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通过其他电子商务平台实现网上交易 | 1 | 有成交记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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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它加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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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考评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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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示范基地考核减分分值表 基地名称: 总计: 分 | |||
减分项 | 减分 | 备注 | |
未建立财务专账 | 5 | ||
考评时,业主实际支付资金情况 | 实际支付资金低于合同价10% | 5 | |
实际支付资金低于合同价50% | 3 | ||
实际支付资金低于合同价80% | 1 | ||
考评材料准备不齐 | 2-12 | 每缺失一项材料扣2分,最高扣12分。 | |
其它减分 | |||
考评人员: |
2015年示范基地考核总分汇总
序号 | 基地名称 | 基础得分 | 加分 | 减分 | 总分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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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
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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