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申请表(一式两份,建设项目业主单位盖章);
2、建设用地手续(复印件);
3、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复印件);
4、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书及备案通知书(复印件);
5、施工合同(副本原件)及中标通知书(原件);
6、项目经理资格证书(复印件);
7、监理合同及总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复印件);
8、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三方会签盖章的施工组织设计会签表(原件);
9、民工工资支付保证金监督协议(原件,建设、施工单位各一式四份)及保证金到帐通知书(原件)(注:建设单位和建筑企业分别按工程合同价的5%预存民工工资保证金);或办理经过我县比选出的担保公司提供的担保书。
10、综合保险缴费确认函;
11、发改局批复(复印件)、工程招标报告收讫通知书、施工合同备案表(原件)。
● 办证时间为周一至周五全天,资料经查验合格,在五个工作日内核发《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不收费。
● 以上所报资料一律使用A4(210×297)纸张,装订成册,首页为资料目录并注明页码。
● 联系电话:84934917
● 联 系 人:兰玉珍 蔡 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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