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办事服务 >> 教育服务 >> 职业教育
教育服务
中等职业教育招生政策
来源:县教育局 发布日期:2015-05-20 关注度:2400
〖字体: 〗 〖背景色: 杏仁黄 秋叶褐 胭脂红 芥末绿 天蓝 雪青 灰 银河白(默认色)〗 〖打印本稿〗〖关闭〗 〖网友纠错

中等职业教育招生工作简介

 

金堂县中等职业教育招生工作由县招生办公室主持。县域内只有“四川省金堂县职业高级中学(金堂县技工学校),金堂县川锅技工学校”两所学校具有合法的中等职业教育招生资格。

县域中职招生录取工作实行学校招生与集中录取相结合,对有志愿的学生按志愿录取,无志愿的学生按地区分类别(职业高中、普通高中)由生源学校牵头完成补录。

招生录取工作严守“六公开”。

1、招生政策公开。各片区教育督导组、各中学应加强对本片区和本校招生工作的领导,确保政令畅通,对招生各项政策规定应及时宣传到学生、家长,确保各项招生政策的贯彻落实。

2、学校招生资格及有关考生资格公开。各类学校招生必须经相关部门审核,具备招生资格,由招生部门统一向社会、考生公布;无招生资格或无招生计划的学校禁止招生。对于招生中按规定享受各种政策照顾的考生,如指标到校生、享受政策加分的考生等,必须按规定进行公示。

3、招生计划公开。各学校必须及时将所有相关招生计划向考生、家长公布,供考生、家长选择。

4、录取信息公开。录取结束后,各学校应及时将录取信息公开,供考生、家长查询。

5、考生咨询及申诉渠道公开。各学校应向考生、家长公布县招委、县教育局的咨询、举报电话,各招生学校在招生期间应设立咨询点、咨询电话,派专人负责接待考生和家长。

6、重大违规事件及处理结果公开。

举报电话:县招考委  02884982655

县教育局  02884993532


打印】【关闭】【网友纠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