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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登记
离婚分割房产登记
来源:县房管局 发布日期:2016-05-20 关注度:28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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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概述

1、项目名称:离婚分割登记

2、办理单位:金堂县城乡房产管理局

3、办理窗口:金堂县政务服务中心房管局窗口

4、法定时限:30个工作日

5、承诺时限:4个工作日

6、收费标准:登记费:住宅:80/套;非住宅:550/

                工本费:共有人房屋权利证书工本费10/

7、收费依据:川费AR016050、川价AR016028

8、咨询电话:(02884933737

9、投诉电话:(02884921505

二、法定依据

《房屋登记办法》(建设部令第168号)。

三、办理程序

        1、受理----由申请人持应提交资料到二楼29-32号窗口申请办理,符合受理条件的受理后领取受理单

       2、受理单告知领证日期凭受理单到二楼29-32号窗口领取缴费通知单

       3、缴 费----38号窗口换取缴费通知单,到1楼金堂汇金村镇银行缴费

       4、领 证----缴费后到二楼29-32号窗口领取

四、申请材料

 1、登记申请书;
     2
、申请人有效身份证明;
     3
、房屋所有权证;
     4
、离婚房产分割协议或法律文书;
     5
、离婚证或生效的离婚法律文书;
     6
、契税完税证明或纳税通知书或免税证明;
     7
、维修资金缴存证明(按规定应建但未建维修资金账户的应提交)。 

     8公安机关出具的地址变更证明(房屋地址发生变化的提供);

    9、其他必要材料

五、前置条件

六、备注

   1、申请方式:双方申请,申请人若不能到场,应经公证委托由受托人代为申请;

   2、受理仅为初审,还需经审核(有必要时外勤查勘)、缮证后,登记才最终办理完毕。如审核中发现问题,经完善手续后可继续办理,工作时限以补齐手续之日起计;如不能完善手续,将不予登记,需双方申请人持受理单及身份证明共同前来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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