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概述
1、项目名称:赠与登记
2、办理单位:金堂县城乡房产管理局
3、办理窗口:金堂县政务服务中心房管局窗口
4、法定时限:30个工作日
5、承诺时限:4个工作日
6、收费标准:登记费:住宅:80元/套;非住宅:550元/宗
交易手续费:住宅按建筑面积收取,每平方米6元(交易双方收取);非住宅按成交价×0.8%(交易双方收取),最高收费不超过2万元。
工本费:共有人房屋权利证书工本费10元/本
6、收费依据:川费AR016050、川价AR016028
7、咨询电话:(028)84933737
8、投诉电话:(028)84921505
二、法定依据
《房屋登记办法》(建设部令第168号)。
三、办理程序
1、受理----由申请人持应提交资料到二楼29-32号窗口申请办理,符合受理条件的受理后领取受理单
2、受理单告知领证日期凭受理单到二楼29-32号窗口领取缴费通知单
4、缴 费----38号窗口换取缴费通知单,到1楼金堂汇金村镇银行缴费
5、领 证----缴费后到二楼29-32号窗口领取
四、申请材料
1、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有效身份证明;
3、房屋所有权证;
4、赠与证明材料:(1)经公证的赠与合同;(3)或赠与、受赠公证文书;(4)如涉及遗嘱赠与时,应提交遗嘱公证书;
5、契税完税凭证或纳税通知书或免税证明;
6、维修资金缴存证明(按规定应建但未建维修基金账户的应提交);
7、公安机关出具的地址变更证明(房屋地址发生变化的提供);
8、其他必要材料
五、前置条件
无
六、备注
1、申请方式:双方申请,申请人若不能到场,应经公证委托由受托人代为申请;
金堂县人民政府主办 金堂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承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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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维护:(028)84922661 技术支持:(028)855557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