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街道):
根据成都市财政局、成都市农委《关于印发成都市2017年市级先进农业机械推广项目实施指导意见的通知》(成农联发〔2017〕22号)附件8《关于印发成都市2018年农机现代化发展项目实施指导意见的通知》和成都市农委《关于下达2018年市级财政支农专项资金“备案制”项目任务及控制额度的通知》(成农计〔2017〕54号)文件精神,我县制订了《金堂县2018年农机现代化发展项目申报指南》,现印发你们,请及时安排人员做好宣传并按申报指南的要求做好辖区内相关农业项目的申报工作。
此函。
金堂县统筹城乡和农业林业发展局
2018年1月2日
金堂县2018年农机现代化发展项目申报指南
根据成都市财政局、成都市农委《关于印发成都市2017年市级先进农业机械推广项目实施指导意见的通知》(成农联发〔2017〕22号)附件8《关于印发成都市2018年农机现代化发展项目实施指导意见的通知》和成都市农委《关于下达2018年市级财政支农专项资金“备案制”项目任务及控制额度的通知》(成农计〔2017〕54号)文件精神,为指导乡镇(街道)及项目业主做好农机现代化发展项目申报工作,特制定本申报指南。
一、项目建设内容
(一)农机购置补贴。
1.实施区域范围和对象。在全县范围内实施,补贴对象为我县直接从事农业生产的个人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政策重点向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倾斜。
2.补贴机具种类范围。按照全市农业产业发展需要,考虑我县农机化实际,重点补贴主要农作物全程机械化生产关键环节所需机具。
3.补贴标准。成都市级财政农机购置补贴资金实行“限额+定比”的补贴方式,市级财政补贴资金最高补贴限额由市农委统一发布。其中,国家补贴范围内的农机在国家定额补贴30%基础上,由市级财政资金累加补贴20%,达到50%;国家补贴范围外的农机根据实际情况,遵照成都市购机补贴方案(正在制定中)执行。
(二)农机作业补贴。
根据实际情况,科学合理确定我县主要农作物全程机械化示范基地(连片面积500亩以上,以下简称“示范基地”)。对在示范基地内承包或流转土地的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实施的水稻机插秧和水稻、小麦、油菜秸秆粉碎还田以及马铃薯机播、机收等机械化生产薄弱环节,给予每个环节20元/亩的补贴。
(三)建设农村机电提灌站。
1.补贴主体。提灌站建设资金要优先解决用水矛盾突出的区域、产业和贫困地区。申报的乡镇(街道办)要明确改建或新建,具体的建设点位(乡镇、村、社),每座提灌站需要的具体金额。
2.补贴范围。资金主要用于机电提灌站勘测设计、泵房、水泵电机、输水管道、配电设施设备、进出水池、太阳能光伏方阵、控制系统等方面的补助。
3.补贴标准。新建机电提灌站单站补助原则上不超过20万元,新建太阳能提灌站补助标准原则上不超过2.5万元/千瓦,更新改造提灌站单站补助原则上不超过15万元。
二、项目申报流程
(一)项目申报。
1.农机购置补贴。申报时间2018年1月至2019年3月。由我县范围内有购买需求的个人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向所在地乡镇(街道)人民政府提出申请,报经县农业机械推广服务站审核通过后再行够买机具并接受后期核查(申请表格见附件1)。
2.农机作业补贴。
申报时间为2018年1月至10月。农业生产经营组织自愿填写《农机作业补贴项目申报表》,经其所在地村委会、乡镇人民政府签署意见,加盖公章后,报县级农业部门审定。并提供相关佐证材料:工商营业执照、基本户银行开户许可证、法人身份证等复印件和相关影像等佐证资料。若为购买第三方作业服务,则还需提供与农民合作社签订的服务合同及服务清单、《水稻机插秧(马铃薯机播机收、秸秆粉碎还田)作业完成情况验收单》(作业合同、验收单、汇总表由区(市)县农业部门统一印制)、相关土地流转合同;若农业生产经营组织为自己流转的土地作业服务的,则需提供相关土地流转合同、农机拥有或租赁情况表。相关表格见附件2。
3.建设农村机电提灌站。
申报时间为2018年1月10日前,由提灌站所辖的行政村向项目建设所在地乡镇(街道)人民政府提出申请。申报项目须提交《金堂县2018年农机现代化发展机电提灌站建设项目申报书》(详见附件3)。项目申报书内容包括项目单位基本情况、项目实施主体、项目实施地点、主要建设内容和规模、完成时限、预期社会经济效益、技术集成创新等(详见项目申报表)。
(二)项目初审。由项目建设所在地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对申请项目进行初审。初审审查内容包括申报材料的真实性、拟建项目的可行性和合规性、项目的预期效益等,初审合格后交县农林局。
(三)申报立项。县农林局收到经各乡镇(街道)初审合格的项目申报书后,组织相关专家对申报的项目进行评审。择优立项并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的项目予以上报市农委,待市农委评审备案通过后,通知各相关乡镇(街道)和项目实施单位,明确项目的建设内容、完成时间、项目责任、质量要求、验收和绩效考评等要求。
三、项目实施期限
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期限为2018年4月至2019年3月,农机作业补贴实施期限为2018年1月至10月,农村机电提灌站建设实施期限为2018年3月至12月。
四、项目实施要求
项目实施单位应按照下达的项目计划,在规定时间内完成项目建设任务。项目建设单位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务必留下相关的文字资料、影像资料。项目建设有关资料要完整并归档保存。相关乡镇(街道)要加强监督指导,同时要督促项目业主按要求完成各项建设任务。
五、项目验收
(一)验收申请。项目完成后,项目实施单位应按要求向项目所在地政府提出项目的书面验收申请。
(二)项目初验。项目所在地政府收到项目实施单位书面验收申请后,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初审,并予以盖章确认。
(三)组织验收。县农林局收到乡镇(街道)初验合格意见书后,由县农林局农机、财务、监察等相关科室负责人组成项目验收组,对照项目申报书和经批复的项目计划表中确定的建设内容,现场检查项目完成情况,查验项目建设相关资料和财务资料,评估项目绩效,形成项目验收意见,验收未合格的项目不予拨付市级补助资金。
(四)严格资金管理与拨付。严格按照现行资金管理办法和加强资金管理,确保专款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套取、挤占、挪用项目资金。县级农业部门将切实规范财务管理,并自觉接受财政、审计等部门的监督检查。对验收合格的项目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的按时拨付奖补资金。其中农机购置补贴资金按照“先到先得,用完为止”的原则进行拨付;2018年的农机作业补贴在2018年10月份审核完毕后,据实向市级申报2019年预算,在2019年市级财政资金中拨付;提灌站建设按照县级报账制要求进行拨付。
附件:1.金堂县2018年度农业机械购置补贴资金申请表
2.金堂县2018年农机作业补贴项目申报表
3.金堂县2018年农机现代化发展机电提灌站建设项目申报书
附件1
金堂县2018年度农业机械购置补贴资金申请表
购买方式:申请购机、定额补贴、县(乡)结算、直补到卡 编号:
购机者信息 |
姓名/组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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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购机者身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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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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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性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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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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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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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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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住址/组织机构注册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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够买机具信息 |
机具大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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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台补贴额(元) (设施类机具按合计补贴显示) |
中央补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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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具小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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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级补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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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具品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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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台补贴合计(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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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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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贴额合计(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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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具型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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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废补贴额合计(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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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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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总价(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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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情况 |
乡镇人民 政府意见 |
审核意见: 购机 台(大写) 审核人签名: 年 月 日(章) | |||||
县级农机管理部门意见 |
审核意见: 购机 台(大写) 审核人签名: 年 月 日(章) | ||||||
备注:此表禁止涂改,涂改无效。
附件2
金堂县2018年农机作业补贴项目申报表
申报日期: 年 月 日
基本情况 |
农机专业合作社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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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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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机构代码或社会信用代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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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作社注册具体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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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账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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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XX作业面积(亩) |
XXX乡镇XXX村XXX组XXXX亩 | |||||
申请补贴金额 (元) |
¥ |
申请补贴金额 大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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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和乡(镇)政府审核意见: 负责人签字(加盖政府公章): | ||||||
说明:1. 面积保留小数1位,金额保留整数;
2. 银行账户包括开户单位、开户银行、账号。
附件3
金堂县2018年农机现代化发展机电提灌站建设
项目申报书
项目名称:
项目申报单位名称(盖章):
项目负责人:
联系电话:
编制日期:
金堂县统筹城乡和农业林业发展局制
机电提灌站建设项目申报表
一 |
项目名称 |
金堂县2018年农机现代化发展机电提灌站建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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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项目概况 |
包括目前现状及存在问题分析,项目实施的必要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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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项目实施单位 |
XX村村民委员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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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
项目建设地点 |
XX村XX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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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
项目区选择和基本情况 |
项目选址的水源、电源情况、产业发展情况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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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 |
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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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概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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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 |
资金预算(万元) |
总投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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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 来源 |
自筹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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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财政补贴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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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 |
项目预期效益分析 |
1.经济效益: 2.社会效益: 3.生态效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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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街道)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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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级农机管理部门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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