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期预告
背景资料
现场图片
往期回顾
金堂县地税局做客《阳光政务·政风行风热线》直播节目
时间:2014.06.10
文字实录
金堂县地税局做客《阳光政务·政风行风热线》直播节目方案提纲
 
节目时间:
2014年6月10日(星期二)上午10点至11点
节目地点:
金堂人民广播电台
节目播出频率:
金堂人民广播电台:FM103.2
上线单位:
金堂县地税局
做客嘉宾:
县地税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袁万杰
县地税局综合税政科科长陈嗣龙,服务征管科科长彭建。
节目主题:
围绕金堂县地税局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对外开放年” ,进一步夯实县域经济发展基础,加快全县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基础设施水平,增强经济发展后劲的发展战略。始终牢记为国聚财、为民收税的使命,围绕全市地税系统“12366”中期发展战略,切实把握“稳中求进,改革创新,统筹发展”工作基调,坚持以组织收入为中心,创新征管方式、优化纳税服务、严格税收执法、不折不扣落实税收优惠政策等话题与听众展开交流。
 
节目提纲及流程
 
第一部分:(开场部分,介绍嘉宾,介绍节目访谈主题)
《阳光政务·政风行风热线》宣传片片头
(音乐垫上)主持人:听众朋友大家好,这里是正在直播的金堂人民广播电台《阳光政务·政风行风热线》节目,我是主持人黄颀涵。听众朋友,我们《阳光政务·政风行风热线》直播节目是每周星期二和星期五的上午10:00将准时与您相约直播间,帮您解决困难和问题,欢迎听众朋友拨打我们的热线电话84983300,参与我们的节目。
今天节目中,我们邀请到了县地税局的各位嘉宾走进直播间,就我县地税重点工作以及广大百姓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现场交流,今天做客我们直播节目的嘉宾是:金堂县地税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袁万杰,综合税政科科长陈嗣龙,服务征管科科长彭建,政策法规科科长李若愚和稽查局局长李剑伟。欢迎各位来到我们节目中,与广大听众进行交流。
袁万杰:主持人好,听众朋友大家好,我是金堂县地税局纪检组长袁万杰。非常感谢金堂人民广播电台,为我们提供这样一个与广大听众朋友沟通交流的平台。同时,我也借此机会,向长期以来关心和支持金堂地税事业发展的各界朋友表示衷心的感谢!今天,我和我的同事,将耐心听取朋友们的提问,并认真负责地给予解答,谢谢大家。
主持人:听众朋友,今天上线的各位嘉宾将围绕金堂县地税局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对外开放年” ,进一步夯实县域经济发展基础,加快全县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基础设施水平,增强经济发展后劲的发展战略。始终牢记为国聚财、为民收税的使命,围绕全市地税系统“12366”中期发展战略,切实把握“稳中求进,改革创新,统筹发展”工作基调,坚持以组织收入为中心,创新征管方式、优化纳税服务、严格税收执法、不折不扣落实税收优惠政策等话题与听众展开交流。如果您对金堂地税有什么意见和建议,或者有什么问题需要咨询和反映,都可以通过拨打热线电话84983300,与今天的嘉宾进行互动交流。好的,接下来,我们来关注一些热点话题。
主持人:大家知道,任何一个地区的经济社会发展,包括农业、水利、交通等等各类公共设施建设,都离不开资金支持,而税收为我们县域经济社会的发展提供了坚实的财力保障,请问袁组长,我们地税去年组织收入情况怎么样?
袁万杰:截至去年12月31日,金堂地税局共组织入库各项收入13.5亿元,同比增收2.2亿,增长20.24%。其中,地税县级公共财政预算收入8.1亿元,同比增收1.6亿,增长26.12%,圆满完成了组织收入任务,为县域经济的发展做出了自己的贡献。
主持人:好的,感谢袁组长!去年我们的地税工作的确取得了非常好的成绩,那今年地税有哪些重点工作呢,袁组长?
袁万杰:今年,我们要围绕成都市地税局“12366”中期发展战略,努力做到稳中求进,改革创新,统筹发展,圆满完成各项目标任务,为我县实现在全省丘陵地区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有力的财力支撑。首先是坚持组织收入原则,加强分析预测,全力组织收入,确保地方税收持续稳定增长。二是深入推进税源专业化管理,提升数据运用水平,夯实征管基础,不断提升征管质效。三是加强税法宣传力度,积极推行公开服务、依法服务、优质服务,不断优化纳税服务。四是充分发挥税务稽查职能,加强与公安等部门的协作配合,坚决打击发票违法等各种涉税违法行为,规范税收秩序,营造良好税收法治环境。
主持人:感谢袁组长的介绍,刚才您说到今年地税部门将继续优化纳税服务,目前正在开展便民办税春风行动,能不能请您介绍一下我们地税优化纳税服务方面的举措呢?
袁万杰:今年以来,地税局积极响应国家税务总局开展便民办税春风行动的通知,继续巩固群众路线教育活动成果,除了继续保持每月一天的局长进大厅活动外,从今年3月1日开始我局科所长轮流进驻办税服务厅值守,切实协调解决纳税人在办税过程遇到的问题,运行以来,值守工作受到了纳税人、政务中心的好评,截止4月底,共有40名科所级人员到办税服务厅值守。通过科所长值守日受理的涉税事项85件,当场办结85件。其中登记类10件,申报类16件,发票类18件,征管类11件,政策类30件,意见建议1条。
同时针对值守工作中发现的问题,以及纳税人意见建议,进一步优化我局办税流程,强化各项制度的落实,加大宣传力度,特别是针对个税、存量房交易、代开发票和企业注销等相关涉税相关事宜的宣传;加强对办税服务大厅工作人员的培训工作,提升业务能力、服务水平和工作效率。
另外,我局在5月召开了房地产中介的座谈会,宣传我局二手房评税软件的推行使用情况,广泛听取纳税人的意见建议,并针对反映的情况逐一落实,进一步构建和谐税企关系。
同时,我局办税服务厅为了进一步健全纳税服务制度,提高纳税服务水平,增强窗口人员服务意识,还开展了“办税服务明星”评选活动,进一步调动了窗口工作人员优化服务,提升工作质效的积极性。欢迎广大纳税人投票对我们进行评价和监督。
主持人:近年来,二手房交易市场比较活跃,二手房交易税款征收也是很多听众朋友关心的热点,听说我们地税采用的是软件评税的形式,请彭科长为我们介绍一下具体情况。
彭建:在我局推行二手房评税软件是为了落实国家房地产宏观调控政策,规范房地产中介市场,进一步提高我县房地产税收一体化管理水平,堵塞“阴阳合同”产生的税收漏洞,增加地方财政收入的一项重要举措。
    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推广应用房地产评估技术加强存量房交易税收征管工作的通知》、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推广应用房地产评估技术加强存量房交易税收征管工作的通知>的通知》等文件规定和成都市地方税务局的统一要求,我局从2011年12月起开始启动此项工作,成立了由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为组长,财政局长、地税局长为副组长,发改委、房管局、分安局、国土局、地税局分管领导为成员的金堂县推进应用房地产评税技术加强存量房交易税收征管工作领导小组,通过了《金堂县应用房地产评估技术加强存量房税收征管工作方案》,明确了各部门职责及相关内容。
    通过规定程序聘请成都精正房地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对城区(赵镇、三星)和所有乡镇进行数据的采集、照片的拍摄和评估等工作,共采集点位3002个,经软件公司审核、市局专家组验收后完成本地化改造,从2012年7月1日起正式运用。
    同时,按照成都市地方税务局的统一安排,我局对系统内的数据在去年12月进行了动态调整,使系统内数据同市场价格基本保持一致。对漏采数据进行了补充完善,基本实现了数据的全覆盖。
   针对纳税人因各种原因造成实际成交价格与系统内评估价格不一致的情况,我局专门制定了纳税争议处理办法,成立了纳税争议处理小组,专门负责解决此类问题。
   纳税人对核定的计税价格和应纳税额有异议的,采取以下方式解决。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四十七条第三款的规定,纳税人向房地产交易所在地税务机关提出复核申请并提供证据资料;主管地税机关经核查后出具复核结论,并根据复核结论确定的计税价格和应纳税额征税。
   (二)纳税人可委托具有二级以上并在本地备案登记的房地产估价机构进行个案认定。地税机关参考估价机构的认定结论,确定纳税人房屋的交易计税价格。如地税机关认为评估报告出具的评估价格明显偏低,可提请行业主管部门对相关评估过程的合法性、公正性和评估方法选用的正确性、合理性进行审核。
  (三)纳税人可通过金堂县价格认证中心对所交易的存量住房进行价值核定,地税机关根据价格认证中心的认定结果,确定纳税人房屋的交易计税价格。
 (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八十八条第一款及其《实施细则》第一百条规定,在依照税务机关核定的金额缴纳税款或提供相应的纳税担保后,纳税人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主持人:好的,感谢彭科长的介绍。近两年来税收“营改增”成为热点话题,那么“营改增”在我县什么时候开始,涉及哪些行业,改革前后税率有何变化?下面请陈嗣龙科长为我们介绍一下相关情况。
陈嗣龙:根据财税〔2013〕37号文件,自2013年8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改增试点。
成都“营改增”涉及交通运输业部分现代服务业。其中,交通运输业包括陆路运输(暂不包括铁路运输)、水路运输、航空运输和管道运输;现代服务业是指研发和技术服务、信息技术服务、文化创意服务、物流辅助服务、有形动产租赁服务、鉴证咨询服务、广播影视服务。
“营改增”之前,交通运输业营业税税率为3%,现代服务业营业税税率为5%。改征增值税之后,纳税人分为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一般纳税人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可以抵扣进项税额。增值税税率:(一)提供有形动产租赁服务,税率为17%;(二)提供交通运输业服务,税率为11%;(三)提供现代服务业服务(有形动产租赁服务除外),税率为6%;(四)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应税服务,税率为零。小规模纳税人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增值税征收率为3%。
主持人:近两年来,“小微企业”这个词经常出现在各类经济类新闻报道中,请问陈科长,什么是“小微企业”,国家为了扶持“小微企业”又出台了哪些税收优惠政策呢?
陈嗣龙:中小企业划分为中型、小型、微型三种类型,具体标准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结合行业特点制定。
按照财税〔2013〕52号文件规定,自2013年8月1日起,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中月销售额不超过2万元的企业或非企业性单位,暂免征收增值税;对营业税纳税人中月营业额不超过2万元的企业或非企业性单位,暂免征收营业税。
以1个季度为纳税期限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和营业税纳税人中,季度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6万元(含6万元,下同)的企业或非企业性单位,可按照《通知》规定,暂免征收增值税或营业税。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中的企业或非企业性单位,兼营营业税应税项目的,应当分别核算增值税应税项目的销售额和营业税应税项目的营业额,月销售额不超过2万元(按季纳税6万元)的暂免征收增值税,月营业额不超过2万元(按季纳税6万元)的,暂免征收营业税。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中的企业或非企业性单位,月销售额不超过2万元(按季纳税6万元)的,当期因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含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普通发票已经缴纳的税款,在发票全部联次追回后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
主持人:税收的确和我们每个人都息息相关,但和我们联系得最紧密的还是“个人所得税”,众所周知,2011年国家对《个人所得税法》进行了修改,请问修改前后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计算有何变化?不知道像我们这样的工薪族在个人所得税的缴纳上,我们应该注意些什么问题呢?
陈嗣龙:我们首先要注意的是哪些收入属于工资、薪金所得,应缴纳个人所得税。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它所得。
对于一些不属于工资、薪金性质的补贴、津贴或者不属于纳税人本人工资、薪金所得项目的收入,不予征税,包括:独生子女补贴;执行公务员工资制度未纳入基本工资总额的补贴、津贴差额和家属成员的副食品补贴;托儿补助费;差旅费津贴、误餐补助等。
根据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表决通过的《关于修改〈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自2011年9月1日起,工资、薪金所得减除费用标准由现行的2000元/月提高到3500元/月。工资、薪金所得适用的超额累进税率由9级修改为7级,取消了15%和40%两档税率,将第一级税率由5%降为3%,扩大了3%和10%两个低档税率的适用范围。
  第一级3%税率对应的月应纳税所得额由现行不超过500元扩大到1500元,第二级10%税率对应的月应纳税所得额由现行的500元~2000元扩大为1500元~4500元。同时扩大了最高税率45%的覆盖范围,将现行适用40%税率的应纳税所得额,并入到适用45%的税率中,加大了对高收入者的调节力度。例如,假如一个人月收入为5000元(不考虑四金),那么按照原个人所得税政策,他当月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5000-2000)×15%-125=325(元),按照修改后的个人所得税法,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5000-3500)×3%=45(元),每月可节省280元(325-45)。
现在特别受关注的是“个人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即我们所说的“年终奖”的征税问题。对这种个人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也包括年终加薪、实行年薪制和绩效工资办法的单位,根据考核情况兑现的年薪和绩效工资(一般不含平时发工资时领的月奖或季度奖),由于数额一般比较大,在征税时就有特别的规定。对个人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单独作为一个月工资、薪金所得计算纳税,并由单位在发放时代扣代缴税款。计算比较复杂,要先将全年一次性奖金除以12个月,按其商数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再用奖金数额直接乘以适用税率,减速算扣除数,就算出了应纳税额。
如果在发放年终一次性奖金的当月,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低于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额,应将全年一次性奖金减除“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与费用扣除额的差额”后的余额,按上述办法确定全年一次性奖金的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
今年对个体工商业户有个利好消息,为落实中央惠民政策,切实减轻纳税人负担,促进个体经济发展,四川省地方税务局决定自2014年1月1日起对核定征收的个体工商业户月销售(营业)额在20000元(不含20000元)以下的个人所得税核定征收率调整为“0”。此次调整范围仅限于实行核定征收的个体工商户,不包括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也不包括承包承租经营所得项目。
 
第三部分:热线解答环节
 
《阳光政务·政风行风热线》宣传片片头+公益广告
主持人:今天的节目受到广大听众朋友的积极参与,导播告诉我,我们的热线电话已经接进来了,好的,我们来接听第一位听众的热线电话,听听他有什么需要咨询的。
热线1:我将自有的一间门面出租给了一家企业,在收取租金时对方要求出具发票,请问发票在哪里可以开具?需要哪些资料?要缴哪些税?
   彭建:1、你可以到金堂县政务中心地税局办税服务厅的发票管理窗口或者金堂县第八税务所办税服务点开具,我局在政务中心地税局办税服务厅和地址在淮口学府街的第八税务所设置有专门的代开发票窗口,负责办理代开发票事宜。
   2、按照《成都市地方税务局代开发票管理办法》的规定,申请代开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应填写《代开普通发票申请表》, 持有关证明材料,向主管地方税务机关申请代开普通发票。
   有关证明材料,是指:
   (1)申请代开发票人的合法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对个人小额(100元以下)提供劳务只需提供身份证明);
   (2)收款方、付款方(或接受劳务服务方)对所购物品品名(或劳务服务项目)、单价、付款金额等出具的书面确认证明(协议、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3)主管地方税务机关所需的其他资料。
3、按照成都市地方税务局《个人出租房屋税收征收管理办法》的规定,从2012年2月1日起,个人出租房屋所涉及的房产税、个人所得税、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及四川省地方教育附加实行综合征收:个人出租房屋月租金收入未达5000元的,综合征收率为4%;个人出租房屋月租金收入5000元以上(含5000元)、20000元以下的,综合征收率为8%;个人出租房屋月租金收入20000元以上(含20000元)的,综合征收率为10%,同时还应缴纳印花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按租金收入1‰贴花,城镇土地使用税按县政府批准的不同地段不同计税标准计算缴纳。
  热线二:我是一家新办的制鞋企业,目前正在筹备阶段,在支付给一家建筑企业工程款时对方给我开了一张建筑业发票,我在税务局网站查询时未查到该张发票的信息,请问该张发票如何确定其真伪?
彭建:遇到这种情况,你可以到金堂县地税局申请发票真伪鉴定,在申请鉴定时提供以下资料:1、需鉴定发票的原件及复印件;2、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3、申请人为单位的还应提供单位出具的介绍信。地税机关据此对发票原件进行真伪鉴定,并出具鉴定结果。
热线三:我今年就大学本科毕业了。现想自己创业开一个商贸公司,前几年国家支持出台支持大学生创业政策时,连小的个体户都有优惠的,我在网上也查询过,也没有听到取消的消息。请问,是否以前的税收优惠政策已经取消?是否大学生创业必须是高新项目才叫创业?同时如果有,我应该向哪去申请?
陈嗣龙:您好,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支持和促进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0]84号)规定,对持《就业失业登记证》(注明“自主创业税收政策”或附着《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证》)人员从事个体经营(除建筑业、娱乐业以及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广告业、房屋中介、桑拿、按摩、网吧、氧吧外)的,在3年内按每户每年80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年度应缴纳税款小于上述扣减限额的,以其实际缴纳的税款为限;大于上述扣减限额的,应以上述扣减限额为限。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 财政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教育部关于支持和促进就业有关税收政策具体实施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0年第25号)第一条规定,(1)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创业的,可注册登录教育部大学生创业服务网,提交《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证》申请表,由所在高校进行网上信息审核确认并出具相关证明,学校所在地省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依据学生学籍学历电子注册数据库对高校毕业生身份、学籍学历、是否是应届高校毕业生等信息进行核实后,向高校毕业生发放《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证》,并在学籍学历电子注册数据库中将其标注为“已领取《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证》”。高校毕业生持《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证》向创业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出认定申请,由创业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相应核发《就业失业登记证》,作为当年及后续年度享受税收扶持政策的管理凭证。(2)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离校后创业的,可凭毕业证,直接向创业地县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出认定申请。县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在对人员范围、就业失业状态、已享受政策情况审核认定后,对符合条件人员相应核发《就业失业登记证》,并注明“自主创业税收政策”。有关具体办理程序方面的事宜请直接向您的主管或所在地税务机关咨询。
热线四:我买了一套房,是我个人的首套房,应该享受征收1.5%的契税优惠,但开发商代收契税时,按3%征收的,这是怎么回事?
彭建:按照现行税收政策规定,房屋契税税率为3%,但对个人购买普通住房(单套建筑面积≤144㎡),且该住房属于家庭(成员范围包括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下同)唯一住房的,减半征收契税(按1.5%税率计算);对个人购买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且该住房属于家庭唯一住房的,减按1%税率征收契税。
唯一住房的合法证明材料必须是由房地产主管部门通过房屋登记信息系统查询出的纳税人家庭住房登记记录,并出具书面的查询结果(加盖房产信息查询专用章)。
根据房地产企业经营流程和合同约定,由企业代业主办理相关权证,税务机关对提供的相关资料进行审核,以确定正确的应纳税额,然后对每位业主开具契税税票。房地产企业凭税票与业主结算,多退少补。
热线五:您好,我是一名退伍军人,想自己创业开一家餐馆,请问如何办理减免税?
陈嗣龙: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随军家属从事个体经营,自谋职业的城镇退役士兵从事个体经营(除建筑业、娱乐业以及广告业、桑拿、按摩、网吧、氧吧外),可以享受有关营业税优惠政策。办理减免税要履行一定的手续。首先,纳税人要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书面申请,并按规定附送有关资料。税务机关按照权限进行审批,通知纳税人是否能够享受减免税。纳税人在享受减免税期间,不要忘了仍要办理纳税申报。如果享受减税、免税的条件变了,也不能隐瞒,应在15日内向税务机关报告。
 
结束语:
《阳光政务·政风行风热线》宣传片片头+公益广告
主持人:好的,收音机前的听众朋友,您现在收听到的是金堂人民广播电台《阳光政务·政风行风热线》直播节目,今天,金堂县地税局的各位嘉宾走进我们直播间,围绕县地税局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强力实施‘三大战略’,加快推进‘三区建设’,争创全省丘陵地区先进县”的总体发展战略和目标,不断优化纳税服务,提升征管质效,为县域经济的快速健康发展提供坚实的财力保障等话题与听众展开交流。在此,我们请袁组长对今天的上线情况作一个小结。
袁万杰:好的。非常感谢金堂人民广播电台提供这样一个机会,让我们非常荣幸地来到这里与广大听众朋友进行交流。直播的时间非常短暂,与听众朋友愉快地交流让我们感到意犹未尽。我们也非常珍惜这样的机会,来听一听大家对金堂地税的建议和意见,听一听大家需要什么,我们能为广大群众做些什么,也希望大家通过节目向我们提出更多的意见和建议,以便进一步改进和完善工作,共同营造和维护我县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如果大家今后有什么需要咨询的问题,请拨打我们的热线电话:12366,我们一定尽心为您解答。
主持人:好的,非常感谢金堂县地税局的各位嘉宾。听众朋友,今天的《阳光政务·政风行风热线》直播节目到这里就要结束了。感谢各位嘉宾参与今天的节目,也感谢广大听众朋友的收听。《阳光政务·政风行风热线》的首播时间是每周二上午的10:00—11:00,重播时间为每周五上午的10:00--11:00。在每期节目之外,听众朋友还可以通过拨打阳光政务热线84983300咨询反映问题。好的,听众朋友,本期节目就是这样,感谢您的收听,咱们下期节目,再见!
 
网络互动